246. 蒸汽管或热水管可架空敷设,地沟敷设,不可与煤气管共架敷设,不应
直埋
247. 直埋电缆与建筑关系不允许埋入散水,且距建筑物散水 0.5M
净距
248. 地下电缆可与道路交叉布置,但电缆中心线至路面最小垂直净距应为
1M
249.
污水在下,给水次之,煤气在上,电力、电讯依次靠近建筑,彼此错开
250.
公园游人集中场所范围内不宜选用大规格的苗木
251. 绿地率指居住区内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和道路绿地四种绿地,
不包括屋顶、晒台等人工绿地
252.
‘
土方工程系统图, +’
‘
表示填方, -’表示挖方,中间无符号表示不需工
程挖填土方量,属施工待整平区
253.
表示道路横拱排水应在路面之上画箭头
254. 对车流量较多基地出入口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红线大于 70M
距人行道、引桥道、地铁出入口大于 5M
距公交站台大于 10M
距中小学、公园、残疾建筑大于 20M
当基地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255. 在大城市车辆较多的主干道,靠近交叉路口附近设置公交中途站,一般
应设在交叉路口 100
米以外处
256.
不允许突入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有:
台阶、平台、窗台
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础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地下管线
257.
有人行道的
2 米以上窗扇、窗罩,0.4
米
2.5 米以上活动遮阳,人行道减 1
≤
米, 3
米
3.5
≤
米以上阳台、凸形封闭窗、雨蓬、挑檐 1
米
5.0 米以上雨蓬、挑檐,人行道减 1
≤
米, 3
米
258.
无人行道的
2.5 米以上窗扇、窗罩,0.4
米
5.0
≤
米以上雨蓬、挑檐, 1
米
259. 地下建筑物距离用地红线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 0.7 倍,不得小于
5
米
260. 场地雨水暗沟的坡度大于 0.4%;明沟的坡度大于 0.2%
261.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洪水位标高 0.5-1.0
米,否则应采取防洪措施
262.
市区中心的临街建筑,应根据面临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高度
263.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无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1.5
米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
米
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并通汽车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
应小于 6-8
米
各类管道支架和围墙时为 1.0
米
264.
居住区道路边缘到建筑物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