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
余货款的
%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
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
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
)其他方式:
。
2.
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
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
交(提)货方式: 甲方指定
。
2.
交(提)货时间:
。
3.
运输方式:
。
4.
运输费用: 乙方承担
。
5.
货物交接地点:
施工现场
。
6.
收货人:
。
7.
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
其他约定:
。
第五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
料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 具 体 检 测 项 目 应 当 包 括 :
按 照 国 家 相 关 规 定 检 测 验 收
;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
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
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
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住宅建设门窗应用规范》和《 建筑节能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等有关规定执行。
5.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
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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