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 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35、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
招标
。36、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 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 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
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 况。
37、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
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 标文件收受人。
38、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
39、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和其他部分组成。
40、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
点。招标采购 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
投标文件。 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
方符合采购人 规定的特定条件。
43、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数额,不得 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
4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 签订后五个
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45
、采购数额在 300
万元
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
应当为五人 以上单数。
46、评标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
业道德,遵守 招标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
平。
47、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
48、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
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49、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
的各项因素进 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
供应商的评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