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违约责任。
5
)若在双方未协商的条件下,出卖人中途停止供应建筑材料,对出卖人
处建筑材料合同总价
20%
的罚款,赔偿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且买受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6
)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
,
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
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
)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在买受人未验收交接之前均由出卖人保管,
无论丢失、损坏与买受人无任何关系,出卖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8
)买受人购买的建筑材料,经买受人现场人员验收后发生的建筑材料损
坏、丢失与出卖人无关。进场未验收的建筑材料由出卖人负责保管,损坏、丢失
出卖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9
)本合同是依据双方签订合同之前认可的资料,如有更改,须另立书面
洽商记录。与本合同有关的报价单、洽商记录、往来函件和售后服务记录单是本
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并执行。
10
)出卖人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位置,对建筑材料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如果有)并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11
)材料进场时间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以及结算依据。
出卖人单位(章):
买受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