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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伟业大厦竣工。同年 5 月,伟业公司搬入伟业大厦八楼办公并出卖了部分房屋。同年 9

月 16 日,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双方当事人发出通知指出:伟业大厦不少梁及墙

体有裂缝,该工程经多次图纸变更、增加间数及层数,且未正式验收即交付使用。通知要

求立即停止使用伟业大厦,请法定检测机构提出加固方案。1996 年 12 月 18 日浙江省建筑

科学设计院(以下简称省建科院)根据伟业公司、建筑公司、东阳市建筑设计院、义乌市建筑

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要求对伟业大厦作出《结构检测及结构复算》,认为由于加层和增加较

大吨位水箱和电梯,致使第三层框架承受的荷载比原设计增加较多,房屋装修后超出的

荷载是可观的。升层后超载是梁上出现裂缝的基本原因,砼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对裂缝

的产生也有一定的影响。1997 年 1 月 6 日,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双方发出《工程

质量问题通知书》。同年 2 月 27 日,义乌市建设局向伟业公司发出《关于要求立即腾空伟

业大厦的通知》。同年 5 月 18 日,省建科院受伟业公司委托又提出伟业大厦结构复算与结

构处理的具体方案。同年 6 月 23 日,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建筑公司发出了《质量

问题通知书》,指出鉴于该工程保证资料严重不足,无法证明工程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

1997 年 7 月 22 日,义乌市建设局发出通知责令伟业公司停止使用伟业大厦。7 月 23 日,

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向伟业公司发出《关于建筑工程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的通

知》。9 月 22 日,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作出《伟业大厦工程质量等级核定通知书》核

定讼争工程为不合格工程。9 月 29 日,义乌市建设局对伟业公司作出《义乌市建设局行政

处罚决定书》,决定限伟业公司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把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腾空

拆除加层建筑物并对其他建筑物返修加固。伟业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1998 年 2 月 6 日作出终审判决认为,1996 年 5 月伟

业公司搬入伟业大厦办公,伟业大厦出现的第三层框架梁裂缝,基本原因是升层和增设

较大吨位水箱及电梯,加固可否保障质量,尚无定论,义乌市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并无

不当,维持义乌市建设局处罚决定。以后,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不合格工程的原因、拆除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