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核准
管理科(所)长岗在 1 个工作日内签署核准意见,审批流
程终结。管理岗在业务办结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整理
归档。
4.送达
综合服务岗打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
全情况告知书》(见附件 2)并在 1 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
取告知书,同时收回《税务文书资料受理回执》。
(三)注意事项
1.账册健全标志一经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可以进
行账册健全标志调整(一年内只能调整一次),一经调整重新
给予三年有效期。
2.账册健全标志三年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对原认定为账
册健全的纳税人,经核实在标志有效期内,财务核算规范、正
常申报纳税和无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继续认定其为
账册健全并录入账册健全标志。
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情况告知书》
由系统按下列规则自动生成文书字号:“深地税+区局简称+
建账告+[年度]+
”
顺序号 。
1.2 建筑业纳税人账册健全标志调整
一、业务概述
在账册健全标志(健全/不健全)有效期内,纳税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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