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建筑构造
1. 墙体工程
1.1
墙体的基础部分、承重钢筋混凝土墙体详见结构。
1.2 非承重的外围护墙采用煤矸石砌块,用预拌砂浆砌筑,其构造和技术要求见
结构,内隔墙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用预拌砂浆砌筑,其构造和技术要求见
结构。
1.3 需做基础的隔墙除另有要求者外,均随混凝土垫层做元宝基础,上底宽
500mm,下底 300mm,高 300mm,位于楼层的隔墙可直接安装于结构
梁(板)面上。
1.4 钢筋混凝土墙、柱与砌体连接处,每 500 高将钢筋 2 6
φ 伸出与砌体拉结锚
固。钢筋伸入砌体内长度一般为砌体长度 1/5 且不应小于 700
。
1.5 所有填充墙、内隔墙及砌块在与剪力墙、梁、柱连接处设置 200 号钢丝网宽
400
,再进行粉刷以防裂缝。
1.6 构造柱应设于墙转角、丁字、十字的接头处以及门窗洞口宽度大于 2000 的
两侧,当室内砌体墙长度大于 5000 时,应增设构造柱,构造柱与梁顶及梁
底连接处必须预留插筋,严禁事后将构造柱纵向筋焊接在梁的主筋上。
1.7 门窗洞口两侧墙体预埋 C20 混凝土块与门窗框锚固,或在砌筑实心砌块时,
预留 100×100 孔洞,待门窗扇安装后用 C20
细石混凝土填实。
1.8 卫 生 间 及 阳 ( 露 ) 台 砌 体 墙 根 部 先 筑 高 250 C20 素 混 凝 土 墙 基 , 内 配
4 8
φ , 6@200
φ
箍筋,宽度同上部墙厚。
1.9 墙身防潮层:在室内地坪下约 60 处做 20 厚 1:2 水泥砂浆内加 3—5%防水
剂的墙身防潮层(在此标高为钢筋混凝土构造,或下为砌石构造时可不做),
室内地坪标高变化处防潮层应重叠搭接,并在有高低差埋土一侧的墙身做 20
厚 1:2 水泥砂浆内加 3—5%防水剂的防潮层,如埋土一侧为室外应加防水涂
料或防潮材料。
1.10
其它
1.10.1 除剪力墙外,所有墙体应达到以下标准:墙体隔声减噪标准二级,计
≥
权隔声量 45db
。
1.10.2 墙面阳角处、门窗洞口及楼梯梁底部,粉 15 厚 1:1 水泥砂浆护角,每
边宽 50,阳角高 2000:
或做金属护角。
1.10.3 设备管道井内壁均以 20 厚 1:1:4
水泥石灰砂浆抹平。
1.10.4 设备机房的非承重墙上预留设备搬运口,待设备安装后封砌。
2.防水工程
2.1
屋面防水
2.1.1 本工程的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为 15 年,二道防
水设防。 有组织排水。
2.1.2 雨水斗、雨水管采用 UPVC,除注明者外,雨水管的公称直径均为
DN110。
2.1.3
≥
屋面柔性防水层在女儿墙和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均做 250 高的泛水;
屋面转角处、檐沟、天沟、竖向和横向落水口周围及屋面设施下部等处
做附加增强层。
2.1.4 出屋面管道或泛水以下穿墙管安装后用 C20 细石混凝土填实。管部周
围与找平层及刚性防水层之间留凹槽嵌填密封材料,且管道周围的找平
层须加大排水 坡度并增设柔性防水附加层。落水口中心周围 500 范围
内坡度不小于 5%
。
2.1.5
≤
防水找平层做分格,其缝纵横间距 6 米,缝宽 10,并嵌填密封材料。分
格缝宜留置在支承端。
2.1.6 女儿墙内侧及压顶做聚合物水泥砂浆防水。设分格缝,并嵌填密封材料,
分格缝间距 3
米。
2.1.7 密封材料嵌缝深度是缝宽度的 0.5~0.7 倍,其嵌缝基面应涂刷与密封材
料相配套的基层处理剂。密封材料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背衬材料应是
与密封材料不粘结或粘结力弱的材料。
2.2 楼层防水
1.2.1 卫生间、厨房等水湿房间设聚氨脂防水涂层,分三次涂刷 2 厚,沿墙面
高出地面 250 防水涂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用同等效用其他防水材料,
需经设计人同意。
2.2.2 上述房间门口标高均比楼层标高低 20。楼地面找坡坡向地漏或排水沟,
坡度 0.5%~1.0
%
2.2.3 凡管道穿过此类房间地面时须预埋套管,高出地面 30。地漏周围穿地面
或墙面防水层管道及预埋件周围与找平层之间,预留宽 10、深 7 的凹槽,
并嵌填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