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从而给假招标及违法招标等提供了可乘之机。而且由于工作的特殊性,相关部门对于
评标专家行政方面的约束不力,法律方面取证困难,玉树缺乏刚性,致使评标质量主要
依靠评标专家对自身的道德约束,而道德约束对环境的依赖性很强,在目前复杂的外部
环境下,道德约束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2.3 市场诚信体系不完善,信用观念差。我国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
虽然市场经济已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作用的结果及传统
文化使然,人们的信用观念却远远没有建立起来。招投标市场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评
标专家以及中介机构的一些人员,在进行招投标活动中,难免会被一些关系、势力以及金
钱所左右。由于建设工程产品采购权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招标人、代理人、评标专家委员会),
并且建筑产品招投标的某些内容及过程需要保密,客观上造成了不便于社会监督,减少
了投标人因为虚假信息导致投标失败的风险。虽然依托有形建筑市场,利用现有信息技术
完全可以对投标人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核审,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全国统一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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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工作滞后于现实监管需要,也给 暗箱操作 者提供了机会。而且诚信体制还不完善,
市场主体缺少行业自律,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或不当得利,常在招投标中进行丧失职业道
德的不诚信行为。
2.4 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问题和难点。多部门管理造成了管理职能交
叉,,条块分割,行业与地区垄断,政出多门等混乱状况加剧,严重地妨碍了统一,有
序,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的建立。从监管力度上讲,尽管目前采用了多种监督手段,但
收效不大,工程招投标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不足,是招投标
投标监管难以到位。一些监督主体只侧重于形式和程序的监督,对实体性内容往往很难深
入,而且偏重鱼事后监督,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却缺乏事前监督,对重大决策,重大
行动的监督。实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由于我国
体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不规范行为的存在显然违背了这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改观我国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必须对其有深刻的认识,健全赢球完善公
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机制,真正建立一个搞笑,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加强政
府监督管理的只能,建立有效控制机制,提高招投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建筑工
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只有这样,招投标工作才能发挥优越性,我国的建筑市场才能
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逐步迈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