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开标:开标工作由招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不邀请投标单位参
加。
5.2 评标:
①评标工作由招标委员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并进行评标工作;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单位
的投标文件。
②评标的主要内容为:
a、设备的质量、技术性能及可靠性;
b、投标价格;
c、交货期能否满足工程的需要;
d、付款方式:预付款 20%,进度款 30%,提货款 20%,调
试款 20%,质保金 10%。(或另行协商)
e、质量保证期期限;
f、合理化建议和优惠条件;
g、产品业绩;
h、标书要求的其他内容;
i、有无履约保证金等。
5.3 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标书情况经综合评议后,
推荐候选中标单位,并将邀请候选单位面谈,必要时对候选单
位进行考察,以确定最后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