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6%。
——
炉顶应设置供水能力足够的水泵,钟式炉顶温度应控制在 400~500℃之
间,无料钟炉顶温度应控制在 350℃左右;炉顶打水应采用均匀雨滴状喷水,应防
止顺炉墙流水引起炉墙溻落;打水时人员应离开风口周围;
——
大、中修高炉,料面降至风口水平面即可休风停炉;大修高炉,应在较安
全的位置(炉底或炉缸水温差较大处)开残铁口眼,并放尽残铁;放残铁之前,应
设置作业平台,清除炉基周围的积水,保持地面干燥。
18、 高炉突然断风,应按紧急休风程序休风,同时出净炉内的渣和铁。
19、 停电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
高炉生产系统(包括鼓风机等)全部停电,应按紧急休风程序处理;
——
煤气系统停电,应立即减风,同时立即出净渣、铁,防止高炉发生灌渣、烧
穿等事故;若煤气系统停电时间较长,则应根据煤气厂(车间)要求休风或切断煤
气;
——
炉顶系统停电时,高炉工长应酌情立即减风降压直至休风(先出铁、后休
风);严密监视炉顶温度,通过减风、打水、通氮或通蒸汽等手段,将炉顶温度控制
在规定范围以内;立即联系有关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及时恢复回风,恢复时应摆正
风量与料线的关系;
——
发生停电事故时,应将电源闸刀断开,挂上停电牌;恢复供电,应确认线
路上无人工作并取下停电牌,方可按操作规程送电。
20、 风口水压下降时,应视具体情况减风,必要时立即休风。水压正常后,应确认冷却
设备无损、无阻,方可恢复送水。送水应分段、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大量蒸汽而引起
爆炸。
21、 停水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
当冷却水压和风口进水端水压小于正常值时,应减风降压,停止放渣,立
即组织出铁,并查明原因;水压继续降低以致有停水危险时,应立即组织休风,并
将全部风口用泥堵死;
——
如风口、渣口冒汽,应设法灌水,或外部打水,避免烧干;
——
应及时组织更换被烧坏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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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小各进水阀门,通水时由小到大,避免冷却设备急冷或猛然产生大量蒸
汽而炸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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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逐步送水正常,经检查后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