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味
——由某些物质(例如碳酸氢钠)在嘴里产生的复合感觉。
涩味
——某些物质(例如多酚类)产生的使皮肤或粘膜表面收敛的一种复合感觉。
风味
——品尝过程中感受到的嗅觉、味觉和三叉神经觉特性的复杂结合。它可能受触觉
的、温度觉的、痛觉的和(或)动觉效应的影响。
异常风味
——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风味(通常与产品的腐败变质相联系)。
异常气味
——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气味(通常与产品的腐败变质相联系)。
玷染
——与该产品无关的外来味道、气味等。
味道
——能产生味觉的产品的特性。
基本味道
——四种独特味道的任何一种:酸味的、苦味的、咸味的、甜味的。
厚味
—味道浓。
平味
——种产品,其风味不浓且无任何特色。
乏味
——产品风味远不及预料的那样。
无味
——没有风味的产品。
后味、余味,在产品消失后产生的嗅觉和(或)味觉。它有是不同于产品在嘴里时的感
受。
芳香
——带有愉快内涵的气味。
气味
——嗅觉器官感受到的感官特性。
特征
——可区别及可识别的气味或风味特色。
异常特征
——非产品本身所具有的特征(通常与产品的腐败变质相联系)等。
结合白酒专业特点和大众消费者对白酒口味的认知,建议白酒可将味道分为:绵柔
—
—燥辣、醇厚——淡薄、醇甜——苦涩、爽净——异杂味来描述。
绵柔
——酒味柔软不刺激;
燥辣
——口感燥烈,刺激感强;
醇厚
——醇和又浓厚;
淡薄
——酒味单调,平淡无味;
醇甜
——醇类物质的自然甜感;
苦涩
——后苦,酸涩;
爽净
——清爽舒适纯净谐调无异味;
异杂味
——油脂味、糠味、霉味、腥味、焦糊味及其他杂味。
四
规范品酒程序
达到统一感官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