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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间接导致工程造价 三超 (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投资估算)严重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

管理体制不顺畅、不协调、改革不同步、不配套,传统观念和因循守旧思想的束缚,没有形成对工程造价

的统一协调管理。另外,就管理主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或各级政府部门)在管理整个工程造价活动

中身份不明确,一方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作为市场管理主体的角色出现;另一方面在政府投资项目

(公共工程)中是具体的投资者,作为建设市场的一方直接参与具体建设项目的管理。这种双重角色无

疑导致了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职责含混不清或重复交叉。

3、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管理意识薄弱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大多是阶段性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普遍缺乏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综合

管理的意识,特别是项目前期造价管理薄弱。造价业内人士历来把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放在工程项

目的实施阶段,注重承包造价、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造价变更和结算,往往忽视了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

造价管理工作。再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沟通,建设单位在

立项阶段,往往从主观意愿出发,对工程立项缺乏科学的论证,估算不足,造成缺口。设计单位在设计

阶段虽作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

投资偏高。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与管理,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

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监理人员只是偏重于对施工过程质量、进度负责,对造价方面考虑得很少,

尤其在涉及到项目变更、现场签证时,不能将质量、进度、经济三方面有效地统筹起来考虑。从而直接导致

长期以来我国建筑工程项目 三超 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困扰着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管理。

4、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 ”

现行的工程计价模式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一个字 套 ,即套定额。简而言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根据

工程图纸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定额单价,求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套用有关定额取费费率,求得工

程造价。这种计价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目前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进一步

开放市场的需要,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病:

(1)

——

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建筑业属于一般竞争性行业,但建筑市场最重要的要素

价格却带有

明显的行政色彩,即政府定价色彩过浓。政府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和干预反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权力

的越位。

(2)不利于微观主体的充分竞争。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却不是企业产品定价的主体,工程造价

按企业资质等级或工程类别取费,按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定价的这套做法,阻止了企业参与完全的市场竞

争,压抑了企业的创造力和活力,从而制约了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飞速发展和壮大。

5、工程造价信息化管理落后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机制正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

理也朝着适应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基本框架已经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