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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经营连锁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

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

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

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

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连锁的类型

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 RC ),即所有的店铺( store) 都是由同一经

营实体 - 总公司所有( company owned)

 

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经营业,简称 VC ),即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采

 

用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一种商业横向联合。

加盟连锁(或特许经营,契约连锁,特许连锁,简称 FC ),即以单个店铺

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特许经营。

( 3 )、 所谓集团化即是以母公司为基础,以产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合

资、合作或股权投资等方式把三个及三个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联系在一起

就形成了集团。集团成员企业之间在研发、采购、制造、销售、管理等环

节紧密联系在一起,协同运作的方式叫集团化运作或集团化经营模式。

      集团化经营的特点

1 、资源共享,节省成本和费用。统一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集团大制造

可以利用制造资源、统一技术和研发平台以研发高难度的课题、统一销售

 

可以节约营销费用、统一结算可以节省财务费用和解决融资的难题等。

2 、优势互补,提升了企业的运作和管理效率。集团化运作可以将某一企业

的 长板 弥补其它企业的 短板 ,使这一长项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带动其

它成员企业提高了运作和管理的效率。比如销售渠道的融通、人力资源管

 

理经验的借鉴等等。

3 、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营销创新以及成本和

 

费用的降低等,使企业及集团综合竞争能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