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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造成危害者,追究

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 10 倍罚款,扣发工资,

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

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 5 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5 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

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

每次罚款 2 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 5 元,涂改、遗

失工号牌罚款 2 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

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

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

物品,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

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

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