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造成危害者,追究
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 10 倍罚款,扣发工资,
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
上加班者不记夜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每次罚款 5 元。
10.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5 元。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
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
每次罚款 2 元。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违法乱纪者每次罚款 5 元,涂改、遗
失工号牌罚款 2 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
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变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
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
物品,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
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
罚款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