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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入网运行。所有入网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配置,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投产运行前都必须经

 

过相应各级调度部门的审核。

  2.7. 继电保护新产品进入电网试运行,应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调度部门批准、安

 

监部门备案,并做好事故预想。

  2.8. 调度部门应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和特点,编写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要求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方

 

案和调度运行说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9.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继电保护用高频收发信机的性能,对其动作行为进行录波和分析。充分利

用故障录波手段,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分析,从中找出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2.10. 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

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当遇

到电网结构变化复杂、整定计算不能满足系统要求而保护装置又不能充分发挥其效能的情况下,线路

 

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线路纵联保护必须投入。

  2

 

)没有振荡问题的线路,要求距离保护的一、二段不经振荡闭锁控制。

  3

 

)提高保护用通道(含通道加工设备及接口设备等)的可靠性。

  4

 

)宜设置不经任何闭锁的、长延时的线路后备保护。

  5)在受端系统的关键枢纽变电所,当继电保护整定困难时,在尽量避免损失负荷的前提下,设

置必要的解列点。当灵敏性与选择性难兼顾时,应首先考虑以保灵敏度为主,侧重防止保护拒动,并

 

备案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2.11. 应重视发电厂的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特别是与系统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应认真校

核这些保护与系统保护的配合关系。各发电公司(厂)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