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
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
有关辅助设施;
(2)任何施工队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
的行为:
a.
向导线抛掷物体;
b.
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c.
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
e.
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f.
在杆塔、拉线上悬挂物体、攀附施工机具;
g.在下列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
他有害化学物品; 10-35 千伏架空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 5
米; 66-220 千伏架空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 10 米。
h.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
牌;
i.移动、损坏电力线路设施的永久性标志或者安全警示标志;
J.在架空线路导线两侧各 300m 的区域内放风筝、气球等飘
动物体。
(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
列规定:
a.不得在保护区内搭设作业棚、活动板房或堆放构件、架具、
材料及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等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