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3.3.2  负责对现场运行日志,各种报表记录、参数及有关系统统计

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制定并下达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负

 

责运行规程修改和技术分析会议。

3.3.3  负责审核全厂性电气、热力等主系统的图纸、各种运行报表

 

及各种运行专题总结。

3.3.4  

 

负责组织修编并审核各专业的运行试验方案和措施。

3.3.5  组织制定全厂性各种运行技术管理标准,督促现场严格执

 

行。

3.3.6  组织编制全厂性电气、热力及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方式、特

 

殊运行方式和调整方案和措施,经厂部批准后执行。

3.3.7  负责运行小指标竞赛工作,对各值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评价

 

和考核工作。

3.3.8  组织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和有关管理制度,定期总结执行规

 

程、制度的经验。

3.3.9  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调度主任的领导下,

 

由汽机、锅炉、燃料、化学、灰水各运行专业组成运行管理系统。

3.3.10  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在运行副总领导下,

 

由各运行专工和各运行机组长、班长组成运行质量保证系统。

3.3.11  在安监部门主任领导下,由安全专工、各车间和运行班组

 

安全员组成运行质量监督考核系统。

3.3.12  在生产厂长(总工程师)、运行副总、调度主任的领导下,

 

对运行、备用、检修设备实行停、复役方面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