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
(6)人行天桥、隧道、残疾人坡(过)道的位置及与道路系统或建筑物的衔接方式
及桥面、桥底的控制标高;
(7)道路横断面比例不限,但一般不小于 1/200
;
6
、竖向规划图。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坪、室外地坪标高,主要道路控制点标高和地面
水排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
(2)标明道路交叉点控制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和室内地坪规划标高,标明
道路坡向、坡度;
(3)平面图不能清楚表现的建筑物纵向剖面、建筑的正负零点标高与道路标高相差
1 米或道路坡度大于 5
%的应有剖面示意图;
7、市政设施规划图。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
各 类市政管线的平面位置、现状管线位置及接入方式,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
备用房、燃气调压设施、泵站等管线设施的位置,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四至图,地下室
边线,化粪池,规划道路中线、边线等;
(2)管道规格、管井位置、编号、地面高程、管道高程;
第七条 建设类业务送审图纸的深度和要求。
一、现势地形图要求同上。
二、建筑设计方案图(含彩色效果图一套)
1、平面图。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各层面积数据、公建配套部分的面积数据、主要功能部分面积数据;各部分平面
功能名称(属公建配套的应注明);
(2)停车库应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
转弯半径和坡度;
(3)墙、柱、门、窗、楼梯、电梯、阳台、雨篷、台阶、踏步、水池、无障碍设施、
烟道、化粪池等;
(4)墙体之间的尺寸、柱距尺寸、外轮廓总尺寸;
(5)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及室内各层楼地面标高;
(6)首层标注指北针、剖切线、剖切符号;
2、立面图。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立面外轮廓、门窗、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阳台、栏杆、台阶、踏步、外
墙装饰材料及色彩;
(2)总高度标高,屋顶女儿墙顶标高,室外地坪标高;
3、剖面图。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内墙、外墙、柱、内门窗、外门窗、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