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条 设计进度及图纸套数
甲方将基础资料提交给乙方,乙方收到资料后,必须在 个
日历天
数
内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设计图 套。
第 8
条 设计咨询费的计收和结算
8.1 设计收费依据
本工程设计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收费用,依据标准为国
家计委、建设部 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规定的取费标
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协商。本工程勘察设计费用:人
民币¥ (大写: 元整)。
8.2 设计费的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
内按勘
察设计费的 %:人民币¥ (大写: 元整)支付乙方预付款,
在乙方提交了全部施工图并通过审核后
个工作日
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勘察设计费的 %:人民币¥ (大写: 元整)。设计费以转账
的方式支付,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有效地转账支票后,乙方向
甲方开具等额正式的合法发票。
第 9
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在第 6 条中的声明不实或未尽到保证义务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2 除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向甲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并能
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的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设计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3 由于乙方原因,设计文件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强制性规范或不能通过审核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付设计费用及其利息,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
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基础资料、进行相关配合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
方支付设计费用的,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 10 条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