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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整个运行中工作压力不得超过 0.3MPa;

5.6.3 当设备较长时间停运时,用 10%的食盐溶液浸泡树脂保养;

5.6.4 每年柱内添加树脂体积 10-15%,保持柱内树脂应有的高度;

5.6.5 每次初开始运行前将柱内气体排出;

5.6.6 应按规定做好记录。

5.7 检测

5.7.1 出水硬度

取软化水

100ml,加入 5ml 氨-氯化铵缓冲液和 2 滴 0.5%铬黑 T 指示剂,摇匀后呈蓝色为

合格,呈红色为不合格。

5.7.2 氨-氯化铵缓冲液

20ml 氯化铵溶液溶于 500ml 除盐水中,加入 150ml 浓氨(比重 0.90),用除盐水稀

释至

1000ml。

5.7.3 0.5%铬黑 T 指示剂:称取 0.5%铬黑 T 与 4.5 盐酸羟胺在研体中磨匀,混合后溶于

100mg9%的乙醇中,放入棕色瓶中。

5.8 锅炉的化学监督

5.8.1 锅炉启动阶段的化学监督

5.8.1.1 锅炉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5.8.1.1.1 检查试验用仪器、仪表、药品齐全。

5.8.1.1.2 检查水汽取样装置完好,冷却水量充足,采样管无堵塞。

5.8.1.1.3 磷酸三钠加药箱贮备有 2/3 以上的药液,加药泵处于备用状态。

5.8.1.1.4 锅炉上水前分析给水水质,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锅炉。

5.8.1.1.5 连续排污、定期排污阀门应完好。联系现场值班人员将连排、水汽取样、加药一次阀

门全开。

5.8.1.1.6 若锅炉内原来有水,则应化验其水质,如不合格则将其放掉,重新进合格水。

5.8.1.2

  

锅炉的启动和升压:

5.8.1.2.1 化学人员全开二次阀门,冲洗采样器,开始水汽质量的监督工作。

5.8.1.2.2 取炉水样分析,以决定是否向炉内加药。

5.8.1.2.3 根据炉水浑浊情况,以决定是否进行定期排污。定期排污时,要求将下部联箱每

个排污阀门全开一分钟,发现炉水浑浊时,应加强排污(包括增加底部排污次数和换水),

并加强磷酸盐处理,直至炉水澄清。

5.8.2 

 

锅炉停运的化学监督

5.8.2.1 停加药泵时关加药二次门。

5.8.2.2 锅炉负荷降到零时,关闭连续排污阀门、水汽采取样一次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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