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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告知等。
  

2、行使合同权益。寿险公司除提供基本的保险保障以外,为了帮助客户更加顺利地维持

合同的效力,增加产品吸引力,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一般还会提供涉及保单权益的信息供
客户在必要时行使。常见的合同权益包括:保单借款、现金价值(红利)利益、自动垫交保费、
交清保险、展期保险、险别转换等。
  

3、续期收费。续期收费服务包括续期保费收取过程中的续期交费通知、续期保费催交、续

期保费划款、保费预交转实收、保费豁免、保费抵交、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等。对绝大多数客户而
言,续期收费是一项最基本的服务。对客户的续期交费提醒应该多种方式并用,既要有公司
的信函通知,也要有客户服务人员的电话及上门联络。其中有两个问题对提高续期收费服务
的质量尤为重要:一是确实掌握信函投递情况;二是经常主动地联络客戶。
  

4、保险关系转移。客户因住所变动或其他原因,可将保险合同转移到原签单公司以外的

其他机构并继续享受保险合同权益、履行合同义务。一些机构网络齐全、业务管理和电脑数据
高度集中统一的寿险公司,已将保险关系转移的方便快捷作为一项竞争优势。即使是一些网
点较少的新兴公司,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也通过委托第三方代为服务的方式
来解决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
  

5、生存给付。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或约定领取年龄、约定领

取时间,寿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或年金。这类保险金的受益人一般
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生存给付是客户在保险有效期内能看到的实实在在的保险
利益,因此及时、准确、方便地为客户提供生存给付服务是留住客户、体现公司服务水准的重
要手段之一。
  (二)

“孤儿”保单服务

  

“孤儿”保单是指因为原营销人员离职而需要安排人员跟进服务的保单。“孤儿”保单服务

具体包括保全服务、保单收展服务和全面收展服务三种。
  

1、“孤儿”保单保全服务。寿险公司成立专门的“孤儿”保单保全部(组),集中办理“孤

”保单续期收费和其他保全工作。“孤儿”保单采取按应收件数均衡分配方式,落实到每一

个保全员。公司对保全员进行单独管理、单独考核。
  

2、“孤儿”保单收展服务。寿险公司设专门的收展员或成立专门的收展部,并按行政区域

安排

“孤儿”保单的客户服务工作。

  

3.全面收展服务。寿险公司内设专门的收展部门,并按行政区划安排 “孤儿”保单及全

部保单若干年的客户服务工作。
保险理赔

  

 
  一、什么是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
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保险理赔并不等于支付赔款,但是保险理赔对于保险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从法律角度看,
保险人无论是否支付赔款,保险理赔是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是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要求,保险人就应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理。从经营角度看,保
险理赔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保险理赔也是对承保
业务和风险管理质量的检验,通过保险理赔可以发现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制定和防灾防损
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为提高承保业务质量、改进保险条件、完善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保险理赔还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扩大保险在社会上的影响,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
  二、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
  对被保险人来说,参加保险的目的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补偿,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