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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大于 36V.6.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
电压不得大于 24V.

  6.3 建议在施工现场的职工临时宿舍内尤其是金属板材的临建宿舍内的照明电源电压
采用 36V.

  6.4 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式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七、外电防护

  外电防护,主要是指针对不为该施工现场专用的已经存在的配电线路、设施所进行的
防护措施。当因场地条件限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触电
事故。

  7.1 对于外电架空线路,当在其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且随外电线路电压
等级的增加,安全距离相应增大。

  7.2 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7.3 对于现场内的变压器等设施应用木、竹板及杆件等进行遮拦,并悬挂警示牌等,
保证防护设施坚固、稳定。

  7.4 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物料、构件等不得在外电线路、设施正上方行走,并保持一定
安全距离。

  八、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

  8.1 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由电气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并经单位技术负责
人审核、审批后方可施工。

  8.2 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要经过编制人、项目经理、审批人及专职电工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要履行签字手续。

  8.3 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主要包括:专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临时用电验收记录等。

  九、日常维护与检查

  对现场的用电设备、供电设施、线路等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1 持证上岗,用电设备、闸箱等的接线、日常维护检查均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职电
工进行操作,并作好巡视、维修记录,严禁无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