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
1:9 级时需同时标注 P3 测试值。如:属 9 级(5.5kPa)
注
2:分级指标值 P3 为正、负风压测试值绝对值的较小值。
P3 为建筑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其取值不小于 W
k
,且不小于
1.0 kPa,在 P3
作用下,幕墙的支承体系和面板的相对挠度和绝对挠度不大于下表的要求。
支承结构类型
相对挠度(
L 跨
度)
绝对挠度
(
mm)
构件式玻璃幕墙
/单元
式幕墙
铝合金型材
L/180
20(30)a
钢型材
L/250
20(30)b
玻璃面板
短边距
/60
—
石材幕墙
铝合金型材
L/180
—
金属板幕
/人造板幕墙
钢型材
L/250
—
点支承玻璃幕墙
钢结构
L/250
—
索杆结构
L/200
—
玻璃面板
长边孔距
/60
—
全玻幕墙
玻璃肋
L/200
—
玻璃面板
跨距
/60
—
a,b:括号内数据适用于跨距超过 4500mm 的建筑幕墙产品。
根据风荷载标准值可确定本工程幕墙抗风压性能分级指标,并确定相应的抗
风压性能等级,本工程建筑大面区幕墙抗风压性能为
2 级,墙角区为 4 级。
2
2
、水密性能
、水密性能
本建筑幕墙水密性能等级为
2 级。
按照《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第 5.1.2 条的规定,建筑幕墙的水密性能分
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建筑幕墙水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5
分级指标 固定部分
500≤ΔP 700≤ΔP 1000≤Δ 1500≤Δ ΔP≥200
值
ΔP(Pa)
<
700
<
1000
P<1500 P<2000
0
开启部分
250≤ΔP
<
350
350≤ΔP
<
500
500≤ΔP
<
700
700≤ΔP
<
1000
ΔP≥100
0
注:
5 级时需同时标注固定部分和开启部分 ΔP 的测试值。
按照《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第 5.1.2 条的规定,水密性能指标计算如下:
由《建筑气候区划标准》
GB50178 得本工程所属地区,为
Ⅳ A 类气候地区,故
P=1000μ
z
μ
c
w
0
式中:
P
——水密性能指标(Pa);
——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对于C类地形,10.750m高度处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z=1.021
μ
c
——风力系数,取 1.2;
W
0
——基本风压(kN/m2),取 0.8。
经计算得,
P=980Pa,根据《建筑幕墙》GB/ T 21086-2007 中规定固定部分取值不
宜低于
700Pa,本工程为 980Pa,故水密性能为 2 级。
3
3
、气密性能
、气密性能
本建筑幕墙气密性能等级为
2 级。
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以在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
10Pa 的空气渗透量 q 为分级
依据,按照《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第 5.1.3 条的规定,建筑幕墙的气密性能
分级标准如下面的两个表所示。
建筑幕墙开启部分气密性能分级
建筑幕墙整体气密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分 级 指 标 值 qA
(m3/m2·h)
4.0
≥qA>2.0 2.0≥qA>1.2 1.2≥qA>0.5 qA≤0.5
《建筑幕墙》
GB/T21086-2007 第 5.1.3 条规定了建筑幕墙气密性能设计指标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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