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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投诉处理,确保合同履约。

2.2  分公司管理

2.2.1  各分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由生产副经理负责,工程管理部为职能管理部门,全面管理本单
位的生产工作,并受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的领导。
2.2.2  分公司生产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行业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对生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生产管理的
各项规定、指令。

2  负责本单位的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分公司在建工程台帐,参加集

团公司召开的生产会议,并将相关要求和指令进行贯彻执行;负责召开
本单位的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承建项目下达阶段性的生产指标及管理
任务;

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承建的项目进行市场行为情况和生产管理情况

的检查;

4  负责工程开、竣工条件的审查上报;
5  加强与集团及项目的信息沟通,保持生产管理的正常有序;
6  加强与业主、监理在生产管理方面的协调,负责处理有关项目生产

方面的投诉事件,以确保合同履约。

2.3  项目部管理

2.3.1  项目部生产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并受分公司生产管理部门直接领导。
2.3.2  项目生产管理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及行业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对生产管理方面的规定及集团公司、分公司关于生产
管理的各项规定、指令。

2  服从上级部门的生产管理;
3  执行生产管理制度和指令,对产值完成情况和生产管理情况及时

反馈分公司;

4  配合各级部门进行项目生产检查,及时进行相应的整改;
5  项目承包人应认真执行本办法,在规范化施工的基础上实施对项

目资金的投入和运作,并应符合生产管理的需要。

3  生产计划与统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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