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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4) 收益合理分配原则;

  (5) 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

  5  

、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

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
为。

  6  

、 土地使用权出租,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了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

着物使用的权利,但承租人只有使用的权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将承租权转让、转
租、抵押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

  7  

、 土地使用权出现租,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 土地使用权出租双方当事人只是就使用土地达成协议,不发生作为物权的土地使
用权的转移,这是土地使用权出租与转让方式的主要区别;

  (2) 用于出租的地块必须具有法律上的依据。目前只有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取
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具有这一权利。

  (3)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出租人有义务将出租的土地交给承租人使用,
并有权取得租金收益。承租人有义务支付租金,有权利使用土地。

  (4) 土地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具有特殊性,当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时,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也必须尊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

  8  

、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一般程序:

  (1) 出租申请和审核。向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一般 15 天内向出租
人给予是否同意出租的回复。

  (2) 签订租赁合同。必须采取同形式。租赁合同要明确出租标的、租金、租赁期、对土地
合理利用的责任条款、合同的条款及有关出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合同公证。

  (4) 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