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金属柜
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
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
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
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3、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
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和仪
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备份盘作相
应的修改。
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
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
对系统的侵袭。
6、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办理联锁工作票后方可
进行改动。
7、对重大系统改动时,要按软件开发程序进行,即建立命题,
制定方案、组态调试、模拟试验、小样试运行、组态鉴定等过程。通过
技术鉴定的软件,要做好文件登记并复制软盘,妥善保存。
(五) 机房管理
1、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
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