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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适应现代企业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搞好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以下简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股份公司)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工期、投资和安

全的有效控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项目的酝

酿、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

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

  

第三条 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将分公司油气田地面

井场装置、集输气站、集气管线、脱水站、增压站、污水处理站、天然气净化装置、炼油和化工

装置、天然气长输管线、输配气站场、CNG 站、矿建(厂、处、院、所)等新建、扩建和技术改

造项目以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地面建设项目,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

意义等方面情况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本办法涉及的 地面建设工程 属限上项

目的,按本办法进行项目管理,限下项目的,由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根据各

单位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每年将根据分公司

地面建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投资大小及项目建设的重要程度将当年地面建设项目明确

划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并行文下发到各二级单位。

  

第五条 凡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项目管理,推行项目经理负责

制,执行项目经理、副经理必须持证上岗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工程建

设目标管理、工程建设 HSE 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目标。

  

第六条 凡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和第三方质量监

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