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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水井的交接分为油气水井作业前采油作业区向作业队及作

业完工后作业队向采油作业区交接两部分。交接书一式两份,由双方

负责人签字生效,作为结算凭据之一,防止发生纠纷。

第十二条  

 

交接要求

1、交接人员:采油方由油气水井所在采油作业区的采油站长或

指定人员负责,并将该井在以往作业时易出现的问题说明清楚。作业

方由作业队的队干部负责。

2、交接时间:作业方在接到施工设计后,在上修搬家前一小时

通知采油作业区调度,由采油作业区调度安排采油站在一小时内到

现场交接,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交接完后才能开工作业,否则相关责

任由作业方负责。采油方应按时准点到交接现场,不得耽误修井作业

施工。

第十三条  交接内容:(作业前后交接内容相同)

1、井口交接:作业队负责将采油树保温设施拆除(组装式保温

套由采油站负责折卸、保管、安装),采油方负责人将采油树各种配

件的数量及质量情况按交接单填好,由作业方负责人核实认定后,

双方签字生效。完井后采油树由作业队负责安装,并将采油树各种配

件的数量及质量按交接单填好后,由采油方负责验收签字。交接单一

式两份,作为将来结算凭据之一。

2、流程交接:作业上修拆流程及安装流程均由作业队负责,在

作业期间也由作业队负责保管。但注汽井的流程,在作业队拆完后由

采油站负责保管,转抽作业后由采油站送至现场,由作业队配合采

油站进行安装,井口采油树由作业队保管。作业前及作业后,双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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