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的过程,以避免股权退出给不成熟的资本市场带来巨大震荡。目前国内较流行的观点是,
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现阶段最合理的选择。当股权过度集中在政府手中时,广大的中小
股东无法发挥公司治理效用,容易造成政府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产生新的公司
治理问题。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让其他拥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监事会派出成员参
与公司治理,可以有效解决银行公司治理问题,也保证了国有资产的利益。在我国对投资
者法律保护尚不完善的环境下,股权的适当集中有助于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这也得到
了众多研究的支持。

  3  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问题

  3. 1 境外战略投资者

  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很多领域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并在公司治理
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第一家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
例,2005 年 6 月,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银行正式签署了关于引资与合作的协议。根据该协
议,美国银行将分两个阶段认购中国建设银行的股份,并在公司治理、

财务管理

、风险管

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战略性协助。但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仅
仅处于借鉴和模仿境外战略投资者公司治理模式的

初级

阶段。从操作层面来看,由于监管

部门的限制,多数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低于 10%,这样低的持股比例无法对其构
成参与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激励,董事会席位的缺少也使得境外战略投资者在
重大决策上没有决定权,其在银行公司治理中的效果正受到质疑。

  3. 2 童事会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
各自行使相应的职能。其中,执行董事是指在银行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
主席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银行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或主席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银行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或主席以外其他职务,与银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的董事。从实际运作来看,董事会成员之间的职责定位模糊,童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协
调也不够顺畅。独立董事作为外部董事参与公司治理,本身是健全治理结构的良好制度。
但是,国有商业银行聘请的独立董事大多为学者或行业知名人士,他们平时自身工作繁
忙,对银行的内部事务介入较少,甚至参加董事会通过电话视频的方式。银行聘请的国外
独立董事则对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不够了解,这些都妨碍了独立董事的有效运作。

  3. 3 监事会

  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监事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监事会的职能界定
不明晰,部分职能与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职能重叠;监事会对外部董事难以形成有
效制约,其作用被削弱。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引入了职工监事,其比例约占监事会的 30%,
但绝大部分职工监事往往在本银行中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其普遍代表性还有待加强。

  3. 4 党委会

  我国特殊的政治体制背景和经济环境,决定了穿三会一层"(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和管理层)之外,党委会在我国国有银行决策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是不同
于西方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的一个很大区别。例如,由于党管干部引发而来的党委会具有国
有商业银行人事任免的决定权,党委会成员与决策层人员重合,甚至出现党委会代替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