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关于存货项目。如果存货没有被耗用,或耗用的存货评估价与原账面价
一致,结转的存货成本就不应涉及到评估的增减值,否则按评估价进行结转。
例如:对账面价值为零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评估价大于零,而在验资日全部
耗用掉。有的企  业在计算损益时,对该低值易耗品按零计算。笔者认为,
费用化的存货应按评估的价值结转,耗用的这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应以
评估价结转。因为在评估基准日确定投入股份公司净资产的时候,是以评估价
来计算净资产的。
  2.关于坏账准备和固定资产清理。有的公司将坏账准备的评估减值,作为
该期间影响利润的减少,将固定资产清理的减值,作为影响利润的增加去调
节利润。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在评估基准日计算应收款项科目应以扣除坏账准
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为准,而固定资产清理根本就没有包含在投资的资产范
围内。因此,以上两项内容不影响评估基准日到设立日这段期间的利润。
  五、关于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的处理
  财评字[1999]91 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中

规定: 评估机构如对所揭示的评估结果尚有疑义,则应对实际情况充分揭示

” “

并在评估报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以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注意 。 特别提

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期后事项是指评估基准日至评
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如果在评估基准日到评估报告的提出日
发生了重大的对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价值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如由于人民

银行

低或提高存、贷款利率,就会对资产的资本化利率发生影响,从而影响到资产
的价值。对这一期后事项的处理应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对主发起人进行
验资的时候,应将期后事项对每一项资产的具体影响作为该资产评估价值的
调整,从而确定考虑了该事件后每项资产的价值;第二,在计算从评估基准
日到公司验资日的公司的盈利时,应将期后事项影响资产的增减值也一并进
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