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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

6.1 承包人在本项目设立指挥部,委派

 

 

吴匡

 

 

为项目经理 实施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职责及权限:指挥部指挥长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行驶合同规定或隐含的项目责任人的  

任务和权力,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但无权签订和修改本合

以及本承包项目的所有分供合同和承包合同。

    6.2 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为

 

        

陆燕平

    职责及权限:现场负责人代表分包人履行本合同,承担分包项目作业实施的管理任务

和目标实现的全面责任。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1 工程承包人为乙方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内通行提供便利,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安全、

畅通。

    7.2 工程承包人负责提供每天需外弃土石方(泥浆)数量,并提前 24 小时通知分包人。

    7.3 确保出现场围挡大门运输车辆清洁,无污泥的清洗池。

    7.4 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5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与其他分包商的相关联工作。

    7.6 参与和监督分包单位在本项目劳务人员的工资登记发放。

    8、分包人义务

    8.1 对本合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的操作人员投入工作,确保车辆运输设备的完好率且具有当地的营运手续,并对其操作

员的运输安全和文明施工加强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全部责任。

    8.2 分包人在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授权范围内行驶合同规定的权

利,履行相应的职责,如果因分包人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

额赔偿。

    8.3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

其设备、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确保有与现场其他单位协

调配合的意识和行动。

    8.4 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如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处以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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