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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行处理,并及时向甲方和监督中心汇报。

2、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搞好二开、三开及各次开钻的钻井液材料的准备、预处理或钻井液

体系的转化工作,使其满足钻井设计和施工的需求。

3、督促施工单位依据设计要求、钻进过程中的钻井液性能变化、井下情况、地层情况等,

及时搞好钻井液的处理与正常维护,确保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并且保持稳定。

4、监督要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单位对钻井液的处理情况,掌握处理剂的加入品种及数量。

5、督促施工单位按有关要求及时测量钻井液性能。驻井监督每日两次对钻井液全套性

能的测量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督促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及时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对钻井液取

样,测量有特殊要求的性能,并将测量结果及时提交监督。

7、对每次到井的钻井液原材料及处理剂,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四证(市场准入证、产品

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检中心质量检验报告),监督对材料的到井品种、数量、包

装、外观质量等进行核查,对于不合格的产品要求施工单位运离井场,不得使用。

8、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据设计要求,提前做好钻井液用料的储备,按要求妥善保管

好各类材料。

9、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填写《钻井液班报表》等各项原始记录,并要求施工

单位每日向监督提交一份《钻井液日报表》。

10、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钻井液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校验工作,并做好记录。

1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制度及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3.6 安全(事故、复杂的预防)的监督程序

1、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发现严重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要坚决制止和

限期整改,作好相关记录,并下达过程管理备忘录。

2、在油气层井段作业至完井阶段,驻井监督要督促钻井、录井、泥浆等施工单位密切配

合,着重监督以下工作:

(1)在油气层钻进过程中,要采用逐步打开、分段循环观察。加强坐岗,加密测点,

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科学地调整钻井液密度。

(2)全程起钻前,必需坚持短起下作业,准确计算油气上窜速度,上窜速度控制在

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起钻。特别是在发现油气显示时的起下钻监督管理,更应收集计算后效

情况,在确保安全情况下才允许起下钻作业。

(3)严格控制起钻速度,在裸眼井段采用低速起钻,进入套管内限制用高速起钻。

(4)起钻过程中要按规定灌好泥浆,井口有专人坐岗观察,校对泥浆的灌入量是否

与起出钻具体积相符,确保尽早发现溢流或漏失,监督要注意收集各方面的资料。

(5)下钻采用分段循环排气,调整钻井液性能,并控制下放速度。

(6)下钻到底循环,待钻井液性能恢复正常后,方可钻进。

3、对生产调整井的钻进,要监督并督导钻井队了解、掌握相邻注水井的状况(套压、油

压、注水层位等),符合有关规定后,并作好防漏、防喷的相关材料准备,方可钻开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