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
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
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
外)。
第4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
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
万圆,每月最低 万元。乙方在
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
售任务的 80%或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 80%,甲方有权取消乙
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
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
市场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 1 月内在
建立完
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 60 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
方有权拒收。
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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