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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 2012 年 4 月 26 日 12

 

时前递交到郴州和信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 。

 

开户名称: 郴州和信地产有限公司
账  号:43001501470059664991 

 

开户银行: 建行郴州骆仙支行
8  

. 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30 时逾期不予受理。

9  

 

. 投递标书地点: 郴州市乐仙大酒店 4 楼办公室

10  

.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0:00,郴州市和信地产有限公司 5 楼会议

室。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 使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2.1"招标人"系指招标机构或需方。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具、成套技术资
料及手册。
  2.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其他类
似的承诺和义务。
  2.5"买方"

 

系指在合同的买方项下签字的法人单位。

  2.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须持
有生产许可证),在国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
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
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
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