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客梯装潢:
3.1
轿壁、轿门、门楣: 标准型:单色喷涂钢板
3.2
厅门: 豪华型:发纹不锈钢板或蚀刻不锈钢板或镜面蚀刻不锈钢板
(可选规格)
3.3
门套: 标准型:单色喷涂钢板
3.4
地板: 标准型:乙烯塑料地板块
3.5
地坎: 标准型:硬质铝合金
3.6 轿箱操纵盘、楼层指示器、方向指示器:
豪华型:发纹不锈钢板(可选规格)
3.7
轿顶: 标准型:喷涂钢板
3.8 扶手:圆木、发纹不锈钢等材质。又分圆形、扁形等。
4、具体规格及井道尺寸:以实地尺量为准
5
、 安装时间及要求:2012
年
9
~
10
月,
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供货、安
装、调试。
6
、交货 / 安装地点:
“
•
”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 柏星 碧水星城 、
” “
柏星丽景广场 、柏星名
”
仕苑
三、 投标方须知
1、招标文件包含“
•
”
柏星 碧水星城 工程设计图(建筑)一套。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若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
收受人,通知一般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完成。如果投标人提出
的问题较多,也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要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
件发出之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
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该书面文件须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补
充、修改或撤回必须以有效的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投标书必须在
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如果投标文件密
封不善,招标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