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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每扎应用纸签条封,每捆应加贴封,

 

注明年月日。

  ③同一面额未满 100 张的钞券,得以 50

 

张折摺封扎。

 

  ④各扎各捆经收人员应加盖私章。
  ⑤各种硬币,同一面额每 50 枚为 1 卷,每 1000 枚为 1 袋,各卷名袋须如盖经收人员私章。
 

 

  经手点钞人员对其所签封的券币负责。
  (2)

 

其他事项。

  现金的提存: 
  ①往来行库的票据及现金提送,应派适当人员充任,金额较巨或认为必要时应加派人员

 

办理。
  ②每日营业终了时,除酌留一部分充为次日营业时必要的支付资金外,所有款项应尽量

 

送存行库。
  库存: 
  ①现金库存除现款外,其他一切票据、借据或取款凭条均不能抵充。营业终了结账后,如
有经收(付)的款项应办妥次日收(付)款手续,

 

经各级主管人员核章后连同传票一并保管。

  ②每日库存现金,

须与 现金库存表 所载金额相符,如有不符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并应

于当日查明不符缘由,如确属无法当日查明时,应以暂收款或暂付款科目整理,待次日再继

 

续调查。

  金库: 
  ①金库内外门应备正副钥匙各一副,内门正钥匙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使用,外门正钥匙由
经理或指定副经理掌管,非两者不得启闭金库,内外门副钥匙由经理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
纳员密封缄口盖骑缝章后,

 

交由经理另行保管。

  ②因故不能使用正钥匙需使用副钥匙时,经理须会同会计科长及主办出纳员启封,用后

 

重行封存。
  贵重物品的保管: 
  凡与业务有关的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需寄存出纳专用的金库时,应由经办人员成扎或
整箱密封,并由主管人员签章后,连同保管条(写明交存的件数)交出纳员,出纳员点收后给保
管条签章交经办员收执,发还保管物时,

 

收回保管条注销后装订保管备查。

  银行存款支票簿的使用: 
  ①领用支票簿时,

须由主管指派的经管员编列号码登记在 空白单据登记簿 发交经办

 

人员签章使用。
  ②作废的支票,

须盖 作废 戳记,粘贴于该同一号码的存根上,

 

以示慎重。

  ③每日营业终了时,经办员应即查对当日签发的支票存根,结计金额在存根最后一张背
面,与银行存款科目签发总数是否相符,

 

同时查点尚未使用的空白张数是否相符。

  ④用过的支票簿(存根),须交还经管员查核使用张数及作废张数是否相符,

并在 空白

单据登记簿 备注栏注明后,妥为保存(订为 15 年)  

  银行存款的印鉴: 
  银行存款的印鉴为有权签章人员印鉴(签章、职章、私章)及副署人员印鉴(会计科长、信
托科长、出纳员的印章)  

  号码牌的使用: 

   号码牌 本身并非付款凭证,

 

仅为经办员方便认识交付客户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