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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信息化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2012/5

生效日期

2012-09-01

                                                    

 4.2.6 异动或离职时,应按领用登记表向 IT 管理员交还领用的 IT 资产,如有遗失或
损毁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赔偿,有特殊情况出具书面说明并报公司总经理或常务总
裁审批。

 4.2.7IT 资产无法用而报废,设备由集团行政中心评审判定,并由使用者填写资产报
废单,分级审批后送财务消帐;配件报废由分管 IT 人员鉴定,交集团行政中心以旧
换新。

4.3 IT 安全应用管理规定

4.3.1 每季度对全部 PC 机做一次健康检查,包括清除病毒、木马、恶意插件、垃圾文件、
性能软故障等,并做好清理情况登记表。

4.3.2PC 机操作系统的超级用户由 IT 人员加密专用(特殊用途除外),使用者授权
Power User

 

权限,并严禁私自安装软件,尤其是游戏、电驴、网络监控、外网代理、影

视播放等非工作所需软件。

4.3.3 由 IT 工程师合理分配 IP 地址,按集团公司规定有限开放宽带 internet,以有效
利用网络资源服务企业。

4.3.4 非 IT 人员不得开机更换配件,增减程序、系统文件和系统参数。

4.3.5 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把好集团网站安全关(防火墙),严防黑挂网页、种植木
马等行为。

4.3.6 涉密的应用系统、存贮资料要经严格分级分权受限使用。重要共享资料,其计算
机、文件夹或文件要设置口令。

4.3.7IT 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的系统的应用,负责解答业务部门在使
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并协助处理好问题。

4.3.8 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查工作,更新 IT 资产管理账目。

4.3.9 公司软件、文件资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保密,更不得用
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3.10IT 设备存放地,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
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4.3.11 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接入公司局域网,不得操作他人电脑。

4.3.12 严格上网行为管理,使用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有限使用宽带上网,限制个人 P2P
上传下载带宽、在线媒体播放带宽、与工作完全无观的网站、在线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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