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职责、权力
第六条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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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风险抵押承包经营型 分公司:
1. 公司按照签订的《经营目标责任书》按期兑现。
2. 分公司对经营承担风险,对项目盈亏负经济责任。
3.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分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体系,接受公司各主管部门对各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与专业相关的市场开发。
5. 对安全、质量、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进行过程管控。
6. 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搞好领导班子建设,保持队伍
稳定。
7, 分公司对下属项目部可以收取 1% 以下的管理费作
为分公司工作人员和日常费用开支。
8,分公司必须设立财务核算和安全管理机构,并且对
每个项目及单位工程进行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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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经营型 分公司:
1. 全面兑现《经营目标责任书》。
2. 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将年度机关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
内。
3. 对所属项目成本控制及经营结果负责,有责任按时足
额交纳各类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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