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于 25Mpa,塑性流动时间应在 22s 以下,可用时间应为 30-60min。整个浇注过程须在
4min
内结束。
3.8 灌浆压力,一般不得低于 0.4Mpa,亦不宜大于 2Mpa。宜采用封闭式压力灌浆和二次压
力灌浆,可有效提高锚杆抗拔力(20%左右)
。
3.9 注浆前用水引路、润湿,检查输浆管道;注浆后及时用水清洗搅浆、压浆设备及灌浆管
等,注浆后自然养护不少于 7d,待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 70%以上,始可进行张拉工
艺。在灌浆体硬化之前,不能承受外力或由外力引起的锚杆移动。
3.10 张拉前要校核千斤顶,检验锚具硬度:清擦孔内油污、泥砂。张拉力要根据实际所需
的有效张拉力和张拉力的可能松弛程度而定,一般按设计抽向力的 75%-85%
进行控制。
3.11 锚杆张拉时,分别在拉杆上、下部位安设两道工字钢或槽钢横梁,与护坡墙(桩)紧贴。
张拉用穿心式千斤顶,当张拉到设计荷载时,拧紧螺母,完成锚定工作。张拉时宜先用小
吨位千斤顶拉,使横梁与托架贴,紧然后再换大千斤顶进行整排锚杆的正式张拉。宜采用
跳拉法或往复式拉法,以保证钢筋或钢绞线与横梁受力均匀。
4
、质量标准
4.1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施工前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
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能正常运转。
4.2 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
工。
4.3 施工中应对锚杆或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锚杆或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
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锚杆或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4.4 每段支护体施工完后,应检查坡顶或坡面位移,坡顶沉降及周围环境变化,如有异常
情况,应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4.5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4.5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