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6).
其他注意事项。
4. 初选
4.1 初选原则:初选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条件进行筛选。
对特别优秀者除年龄可放宽以外,其他条件不得突破。
4.2 初选方法
到人力资源中心借阅已经经过中心初选的应聘人员的资料,由人
事专员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初选。
4.3 初选比例
初选人数为实际招聘人数的 5—10 倍,初选后淘汰 1/3 至 1/2。
5.笔试
5.1 笔试内容。所有应聘人员均要进行相应笔试,测试内容要求:
5.2
管理人员主要测试管理知识和领导风格取向, 技术管理人员
还须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5.3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预算人员、质安员、财务人员、人力资源
专员)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能力。
5.4 行政服务类人员主要测试基本综合素质。
5.5 组织笔试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