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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6).

 

其他注意事项。

4. 初选

4.1 初选原则:初选必须按照岗位要求提出的招聘条件进行筛选。

对特别优秀者除年龄可放宽以外,其他条件不得突破。

4.2 初选方法

到人力资源中心借阅已经经过中心初选的应聘人员的资料,由人

事专员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初选。

4.3 初选比例

 初选人数为实际招聘人数的 5—10 倍,初选后淘汰 1/3 至 1/2。

5.笔试

5.1 笔试内容。所有应聘人员均要进行相应笔试,测试内容要求:

5.2

 

管理人员主要测试管理知识和领导风格取向, 技术管理人员

还须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5.3 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预算人员、质安员、财务人员、人力资源

专员)主要测试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能力。

5.4 行政服务类人员主要测试基本综合素质。

5.5 组织笔试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