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划和项目来实现这一合作,也可以通过远程教育和举行环境方面的学术论坛作为辅助教
学。如清华大学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就是一项很好的合作。(3)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
家在环保法律的制定与完善上的合作。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环保产业比较发达,有关法律
制度也较成熟。环保产业的立法主要是关于废弃物(污水)处理、回收利用,环境标志,
环境税费和投资等方面的规定。这些都给发展中国家起到了样本的作用。发展中国家在环
境保护方面起步比较晚,更不用说在环境保护法律方面的发展,所以在许多环境立法方
面发展中国家是效仿发达国家或者直接移植。我国早期的环境法制度主要就是从西方国家
移植而来的。例如 1982 年修改后的《宪法》强化了对环境保护的规定,并适应国际海洋法
公约的需要和借鉴西方国家海洋法制定了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所以,发达国家应该
充分发挥其优势,指导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制定符合自己的环保法律,并规范起环保制度。
(4)通过贸易的形式,进行项目合作,尤其是环保方面的合作。CDM 的诞生。CDM,就
是清洁发展机制,这是《京都议定书》引入的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其主要内容是:发达国
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利用由此产生的排放减少量来履行自己在《京都
议定书》中减排温室气体的承诺。即发达国家出钱,让发展中国家为其实现自己的温室气
体减排指标。由于温室气体是流动的,是世界的,因此发达国家被允许在发展中国家中实
现这个指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要高很多,对发达国家
的一些企业而言,减排甚至意味着企业破产。同时还有一些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在保护
森林和生物多样性方面,达成了一些以免除发展中国家债务来换取其建立自然保护区的
交易。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次缔约国大会后,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及转轨经济

国家进行了 共同执行行动 (AU),即由发达国家出资和出技术,在发展中国家进行节
能、发展可再生能源、植树造林等削减温室气体的项目,根据公约秘书处今年最新的报告,
迄今已实施了近 100 个项目。

  

  三、结论

  

  
  当然,这些合作是理想化的,能不能达到理想的结果还需要多方的努力。这些合作途
径也是可行的,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所以,应先易后难、先区域合作再全球
合作,因为区域的合作易于全球合作,区域之内的问题更为集中也更容易解决,并且成

  

效更快。
  1991 年 6 月到 1992 年 8 月进行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 NAFTA)的谈判
中,进行了环境方面的磋商,于 1993 年 9 月签订了《北美环境合作协议》(其成员方主要
有美国、加拿大、墨西哥)。NAFTA 中与环境有关的规定比 GATT/WTO 中的内容更加完善,
据 1997 年的数据调查显示,该计划的事实有力的推动了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政府间
在诸如边境污染、有毒废物越境转移和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等环境问题上的合作,使北美
贸易区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其也可以作为一个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

  

中国家之间贸易和环境共同发展的协议的例子。
  要增强地区作为一个整体在世界环境论坛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环境合作,发展中国
家之间有机会协调立场,寻求共同利益。无论是在更大范围内如 APEC 或 WTO 讨论环境
问题,还是在制定国际环境条约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区域型组织会采取共同的立场,

  

自然会增大该地区说话的分量。
    全 球 的 环 境 合 作 方 面 , 应 该 建 立 一 个 独 立 于 WTO 之 外 的 多 边 世 界 环 境 组 织
WEO(World Environment Organization),它一方面可以在环境领域进行国际合作、协调
各国环境政策、促进环境成本内在化、全面解决环境问题提供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可以与
WTO 一起协调贸易与环境的关系,使二者和谐发展。进而达到保护世界环境、造福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