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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规范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

  不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无论是对投标报价,还是对工程结算都会留下很多隐患,提升工程
造价的控制难度。有的招标单位只是对原有的工程概算或预算进行简单的整理,就作为工
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招标。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作内容界定不明,投标单位在编制报价
时很难做出准确报价,为了中标经常按工作内容最简单的情况进行低报价,中标后再利用现

 

场签证等方式调增结算费用。

  规范的工程量清单应该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的有关
规定进行编制。业主单位为了降低风险,还可以在项目特征描述中或工作内容界定方面增
加一些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比如同样的清单项目 020205003001 柱面镶贴块料柱面,项目特
征描述如下:1.柱体材料:混凝土,2.柱截面类型、尺寸:矩形、600×600,3.底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水泥砂浆 1:3、厚度 4cm ,4.粘结层厚度、材料种类:水泥砂浆 1:2、厚度 2cm,5.挂贴方式:粘
贴,6.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厚度 5mm 超薄砖、规格 600×600,7.原有大白柱面铲除,局部进行基
层处理。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增加了第 7 条,这样的项目特征描述,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
就要充分考虑原有柱面情况,所报的综合单价就会包括从原有基层处理到超薄砖粘贴完毕
所有工序的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就不会产生异议,

 

从而规避了工程造价变化的风险。

  2.3 

 

招标文件详细约定投标报价的原则

  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约定,不仅有利于投标人规范编制投标报价,使各投标人在同一
平台上公平竞争,而且有利于工程管理,控制工程造价。有的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综合单价包
括的范围、综合单价调整的条件,投标人应该承担的风险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就会产生许多
变更、签证,甚至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工程造价的大幅度增加。如果招标文件约定了综合单价
包括的范围、投标人应该考虑并承担的风险,那么投标人在做综合单价报价时就会适当考
虑风险因素。比如清单报价说明中约定,综合单价应该包括:清单工程量变化±5.0%以内时结
算仍按招标清单工程量结算,合同实施时物价变化因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一定额度以
内结算时不计取等,这样投标人报价时即要考虑上述因素,又要考虑中标几率,最终报价就
会相对合理,

 

业主也可以有效地控制造价。

  招标中对于那些经常发生、控制困难、容易造成费用超支的项目可以采用固定费用承
包的方式,作为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比如施工过程中发生
的各项措施费用、原有装修拆除费用,招标时就可以约定由投标人根据工程现场的实际情
况,自行编制满足业主要求的措施方案,并依据自身经验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固定价格,合
同实施时不作调整。这样在招标过程中就会尽量减少可调整项目,有利于更好地控制工程

 

造价。
  2.4 

 

合理确定标底和招标控制价

  施工招标采取先确定标底再进行评比投标报价的情况比较普遍。确定标底的方式有三
种:一是根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标底。这种方式要求标底编
制单位不仅要熟悉招标文件,还要对工程实施条件进行调研,按照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标
底。这种确定标底的方式,标底编制单位的工作量较大,对招标人的工作进度会有一定影响。
由于施工组织方案及成本测算水平不同而导致标底差异较大,容易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偏离
标底太远,很难对投标报价作出科学的评价。二是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平均,并按一定比例
进行下浮作为复合标底。这种方式招标人不用编制标底,减轻了一定压力,投标人的报价趋
于标底的较多,评标相对简单。但参与投标的人数少时容易形成围标或操纵标底。三是采用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与投标人报价按照一定的权重组成复合标底。这种方式形成的复合标底
比较科学,接近标底的投标报价应是最有竞争力的报价。但由于在开标前需要招标人编制
标底,招标工作量较大,

 

因此这种方式在实际实施时很少被招标人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