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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事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是以人力资源为主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内部管理主要
是对人及人所做的工作进行管理,因此事务所如果没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也就不可能有
规范的财产管理、质量控制制度,就无法激励合伙人的工作热情、留住优秀人才、保证服务
质量、促进事务所发展。在人事制度中,应形成各层次人员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妥
善处理两个关系,即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和合伙人与员工之间的关系,并把这些内容在合伙章
程及其他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在目前的合伙制事务所中,合伙人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主
要表现在利益分配、业务质量控制、员工聘用等方面,这都是由于人事制度不明确造成的。
因此,在合伙人关系中,应强调以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经验阅历、组织协调能力的高低作为
管理合伙人评选的首要条件,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应有明确的表决程序和通过标准。如吸收
新人作为合伙人,是否要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通过,还是只要过半数或三分之二合伙人同意
就能通过,管理合伙人是否有一票否决权?在表决时,是按出资比例、业务量来确定投票数,
还是按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来确定,或是单纯按人数来确定呢?这些都应该明确。对入伙和
退伙问题也应做出相关规定,尤其是对合伙人退休年龄的规定,由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是知识
密集型的行业,当合伙人到了一定年龄后,可能会出现力不从心的现象,如不退休就会引起
其他合伙人的不满或争议。最后,还有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工一定要明确,以免出现推诿或
扯皮。如果这些没有在人事制度中明确,就会引发许多矛盾。此外,许多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
后,许多员工普遍感到工作压力大了,但收入却低了,怨声载道。因此,合伙制事务所应建立合
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在人员聘用、工资福利与保险、培训与开发人才、考核与晋升等各个环
节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让努力工作的员工感到有希望成为合伙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

 

开、激励的原则。
  2、财务管理制度。在合伙制事务所里,合伙人出资后所形成的财产属共同财产,归全体
合伙人所有。对合伙财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事务所应形成相应制度。另外,目前合伙制事
务所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利润分配,由于合伙人出资多少各不相同,而其他注册会计师没有出
资,如在分配时,采用按资分配原则,就容易造成分配不公,引发纠纷。因为事务所的运作,主
要是通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提供服务来取得业务收入,而不是靠资本运作增值产生效
益。合伙人出资最重要的意义是作为法律上承担责任的物质保证。因此,在进行利益分配时,
应实行按劳分配为主,

 

按资分配为辅的原则。

  3、民主管理制度。事务所内应设立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妥善安排领导结构,形成
民主议事制度。事务所的领导不能过于分散,事无大小,一律全体合伙人开会讨论决定,造成
效率低下;也不能一人独断专行,不充分发挥其他合伙人的作用,导致领导或决策失误。在管
理中,应坚持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义务共担、一致对外的原则,建立合伙人之间的信任与密

 

切协作关系。
  4、质量控制制度。由于合伙型事务所承担的风险较高,更应建立事务所严密的质量监
控体系,提高执业质量。通过科学严密的执业质量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
门、每一项业务上。在控制机制设计时,尤其要注意合伙人与合伙人的风险控制,合伙人与员
工之间的风险控制。要在执行具体业务的助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主任会计师之间
划清责任,明确职责范围和权限,

 

真正把执业规则和三级复核制度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山东中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 
  [1]黄世忠.安然事件对注册会计师监管模式的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2. 
  [2]郭振山.引入系统工程观念实施全过程业务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7. 
  [3]李万军等.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质量评价体系探讨.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