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的关键。实施方通常会控制目标与范围,一方面确有成本方面
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有控制风险的原因。而企业方总想花较少的钱
办较多的事,项目的目标过大、过多,范围过宽,而 ERP 项目本身
是一个高风险项目,过多的目标、过宽的范围对双方驾驭控制项目
都是极为重大的挑战。总之,这里边确一个度的把握问题。实施方
为控制风险与成本,一味求小当然不能令客户满意,但客户好大
喜功,将导致项目方案十分复杂,对用户应用水平、企业管理水平
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方在资源的投入上将更加难以控制,双
方稍有闪失都将铸成大错,使 ERP 项目的实施走上不归路,最后
造成最大的不经济。笔者曾遇到的一个企业老总,因为企业的成本
长期不准,准备上信息系统。众所周知,企业的成本不准涉及到制
造、采购、库存、销售各个业务环节,如果只上一个成本模块是不可
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的,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将生产与物流都
纳入到 ERP 系统之中,而此公却武断地认为成本是财务做的事,
对企业而言就是实现电算化软件就行了。这就造成系统的目标与系
统的应用范围严重不符,在定义了一个高的应用目标后,却只给
出了一个极小的应用范围。而要制定出合理的目标与范围,需要合
作双方表现出高度的智慧和极大的合作诚意,作为实施方应当最
大限度地去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提高自已品牌美誉度。而作为企
业方,也要在保证企业实施 ERP 的基本目标和关键需求得到满足
的前提下,充分意识到项目的风险控制的必要性,企业方的项目
负责人必须要有大局观和魄力,不要拘泥于追求细节完美,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