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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品管部 IPQC 职责         

1.职责
1)根据检验标准、工艺标准、相关图纸文件、作业指导书、技术标准、联络单等要求,对生产的

产品、员工的操作规范等执行巡回检验;

2 对所使用的检验工具(如:游标卡尺、千分尺、直尺、拉尺等)、量具的精度进行确认。必须

定期对量具进行校验,以保证制程品质的准确度、一致性;

3)对各工序送检样板进行首检确认,并对确认结果负责;

(IPQC 在以下情况下必须做首件确认动作,确认合格后方可量产,否则不准量产。

①每次的开机,换模,换版之首件;
②品质异常重新对策后之首件;
③设备、刀具更换或修护后之首件;
④生产作业条件变更后必须做首件确认。);

4)首件完毕,落实填写在首件报告书上,重点工序必须进行品质三检(工人自检、班组长复

检、巡检员专检)工作。

5)依据规定的频率(2 小时/次)执行巡检动作,并及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表中;
6)制程中若有品质问题和品质异常时要求现场立即改善,必要时停线,促进改善,改善合

格后方可量产。并将异常及时反馈至上级主管,对已生产的不良品加以标示、隔离,并开立品质
异常处理单;

7)负责生产车间半成品抽检合格再转序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半成品督促车间班组长返工、

改进合格后方准许转序;

8)负责尾件检验工作(部分尾件需保留样板);
9)每日做好各类检验记录,分析车间生产质量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

10)协助车间改善质量问题;
11)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权利

1)有判定送检首件合格与否的权利;  
2)有纠正不标准操作方法的权利;
3)发生批量或严重质量问题时,有要求立即停机的权利;
4)

 

有接受培训的权利;

 
五.品管部 0QC 职责            

职责
1)

 

所有成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才能达到产品出厂零缺陷、客户满意零投诉的目标。

2)根据车间提出《成品验货申请单》内容,对申请检验的成品进行检验工作(包括功能测试、

外观、组装、包装、包括包装材料、方法,特殊要求,箱唛等方面进行检验)

3)依据成品检验质量标准和 AQL 标准,对所检验批次成品判定合格与否,并对判定结果负

责;

4)督促车间对检验不合格批次成品进行翻检,直至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成品入仓,出货;
5)负责《成品入仓通知单》的填写工作;
6)负责各项检验记录的存档工作;
7)每月负责统计分析成品检验合格率,对检验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意见;
8)负责成品出货监督工作,监督入仓、仓存、搬运等操作流程;
9)及时向上级反映各类品质异常问题;

10)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2 权限

1)有对批次送检成品判定合格与否的权利;
2)有对入仓、仓存、搬运等成品流通环节的不规范操作行为的制止权利;
3)有接受培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