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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
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具体在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
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
除。
六、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重点审核投标人商务标书的重大偏差。
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废除:
1、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投标报价总额低于现行
规定的;
2、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
定的;
3、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试验费低于现行规定的;
4

、 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 、民工宿舍 空调设施 等未按现行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规范性文件要求报价的;
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6、改变招标文件暂定的相关内容的;
7、按招标文件相关原则可修正的算术性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 0.5%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七、量化评价
(一)评标专家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
量化评价。
(二)量化评价的内容包括:
1、总报价;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材料(设备)单价;
3、措施项目评价;
4、投标人信用记分;
5、资质情况评价;
6、招标人对投标人以往工程业绩的履约情况评价。
(三)总报价记分 A
1、投标人的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7 分;投标人的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的,扣 3.5 分;当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 10.5 分。
2、总报价计分满分 70 分,扣完为止,最低得 0 分(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
后 2 位)。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材料(设备)单价的评价
1、确定评标基准单价及偏离率
评标基准单价按本办法第三条计算评标基准价的原则同等确定。单价偏离幅度由招标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