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和
计量单位等。
②所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采用的相应材料的单价一致。
投标方进行补充是应该被绝大部分招标文件允许的。投标人这样做对业主至少有
两点好处:一是今后若发生了类似项目的变更,就有了套价的依据,而且这个价由于竞
争的原因不会高;二是总价包死报价,如果投标人在清单后面增加了一些项目,而总价
又具有竞争力,那说明其他清单的综合单价也不高。如果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该补充而
投标人考虑竞争的原因没有做补充项,绝大部分招标文件会认为该漏项费用已计入其他
项目。
2.2 招标文件中预防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是合同中核心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9 示范文本通用
条款第 23
“
”
“
”
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中在选用 固定价格合同 时就明确提示双方在专用条款中
要对固定总价下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调整和计算等做出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引发
纠纷。在乙方容易以清单无列项的理由向甲方进行索赔,从而使甲方承担其提供清单漏项
的风险的基础上,甲方为了规避这种风险,达到在一次投标报价中完成其提供图纸的工
程建设,在招标文件中可以做如下说明。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
查阅与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最终结
算与支付的依据,而投标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
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投标
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检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予以更正,
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
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且招标人未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形式给予更正,投标人应在投标
报价过程中另行补充编制分部分项清单偏离表予以调整。如投标书中未补充编制分部分项
清单偏离表或偏离表中未完整列出分部分项偏离内容,则投标人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
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3. 施工过程中漏项问题解决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及时与业主沟通,图纸上不明确的地方主动提出要求设
计确认,以免耽误采购时间,延误工期。这里牵涉到一个承包商内部部门协调的问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