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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优先关注重要问题;
4. 通过有效地面谈、倾听、观察和对文件、记录和数据的评审来收集信息;
5. 验证所收集信息的准确性;
6. 形成审核发现,准备审核结论;
7. 确认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宜性以支持审核发现和结论;
8. 评定影响审核发现和结论可靠性的因素;
9.准确判定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0. 使用工作文件记录审核活动;
11. 通过个人的语言技能或通过翻译人员有效地沟通。 

 

实习审核员要珍惜实习机会,快速成长

各体系《注册准则》中对实习审核员转为审核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审核经历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对审核经历要求是 以实习审核员的身份,作为审核组成员在高级审核员的指导和帮助
下完成至少

4 次完整的体系审核,总的审核经历不少于 20 天并覆盖标准所有条款,其中

现场审核经历不少于

15 

天。也就是说从实习审核员转为审核员必须经过至少

20 天的审核

实践。

   实习审核员注册登记的认证机构、带实习审核员的高级审核员(即指导老师)以及实习审
核员自身都应该思考如何用好这短短的

20 天。认证机构应该通过这 20 天尽可能选出具有

审核能力潜质的人员;指导老师应该通过这

20 天为实习审核员提供从事该行业的正确指

导;实习审核员应该通过这

20 天建立良好的职业素养,学到基本的实战技巧、方法,具备

基本的审核技能。

 一、认证机构的整体安排应合理
  认证机构在实习审核员实习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使具备审核员素质及能力的实习审
核员尽快地成长。

 

 1. 制定培养计划
  对每位实习审核员,认证机构可根据其教育、专业背景及工作经历、年龄等信息制定培养
计划,包括:
(1)对应的指导老师:为避免指导老师的一家之见导致对实习审核员的指导偏颇,建议一名
实习审核员相对固定两至

3 名指导老师;

(2)确定实习的行业:考虑到实习审核员自身的专业背景、以后作为专业审核员使用及拓展
视野的需要,建议将

2/3 的时间用到其熟悉的行业,1/3 的时间用到不熟悉的行业;

(3)定实习期限:按《注册准则》规定,实习审核员的审核经历应在提交申请前两年获得,但
根据每位实习审核员的实际情况,其实际实习期限应不同,一般为

6 至 12 个月,使实习

审核员了解实习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