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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程监理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改革我国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设监理体

制就是要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由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我国目前政
府的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理工作没有专职部门负责;二是一些
违规的市场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纠正;三是监理行业缺乏长期规划。

(四)、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狭窄,监理深度没有到位

我国 2000 年颁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按照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理论,监理应对工

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监控,不应只是施工阶段。一些发达国家对设计阶段的监理更注重,而
我国直到目前不仅大部分项目只停留在施工阶段,且施工阶段的监理也多数只是质量和

安全的监理,监理的 三控两管一协调 未得到有效贯彻,忽视进度控制或进度控制由建
设单位实施,投资控制基本上由建设单位实施;对出现的矛盾干扰,监理没有发挥第三
方的应有职能主动去协调。

(五)、监理市场运行尚不规范,监理人员总体素质较低

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在实践经验推行上有所欠缺,监理市场还不规范。例如,监理

取费偏低,市场竞争激烈,压价现象十分普遍,监理单位为了赢利,一些必要的投入全
摊派给承包人,毁坏了在承包单位面前的形象,降低了监理的威信;目前项目普遍存在
工程变更且多在增加的环境下,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增加了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应有
的收益不予考虑,打击了监理积极性;监理单位在仪器设备上投入少,一些仪器陈旧老
化。

(六)、监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符合要求的总监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不少监理人员由于经验不足,

开工前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完毕才对照规范检查,完全事后监理,造成返工量大,落
实执行难度大,影响与承包人的关系;监理人员

培训

§存在很多弊端;有些监理人员职

业道德素质不高,在不健全的市场机制下钻空子,做些违背法律的事情,廉政制度只是
挂在墙上,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可乘之机。

(七)、监理力量不足

目前全国监理企业已有 6170 家,监理从业人员达到 48 万多人。但是,监理力量满足

不了监理需求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只有 8 万余人。强制性监理
的工程有增无减,客观需求持续趋旺。然而几年来,监理行业的发展远没有跟上市场需求
持续扩展的时代步伐,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严重不足。监理人员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甚
至监理缺位,有名无实,更有缺乏诚信、失职失责等不良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监理业的对策

(一)、加强与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设

1.目前我国建筑市场仍不完善,项目管理尚不完全规范

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制度,做到门类齐全、相互配套。例如新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 200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这为尽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监理市场提供了条件。

2.在工程建设的实施中规范各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