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文)。同时,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内部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对法定代表人、总监、监理

 

工程监理员等有关责任人员应一律追究责任,以增强工作责任心与使命感。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监理责任的内含是十分复杂的,无论是责任的类型、责任主体还是责任的
适用归责原则,都有必要从理论上对其进行清晰的阐述,澄清容易混淆的概念。只有把基
本概念搞清楚,才能有效地统一人们的认识,在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时才会有一个明确、

 

稳定的思路。